微信/支付宝收款被查!你们公司存在这样的涉税风险吗?
发布时间:2020-12-17 发布人:臣信会计
随着科技的发展,我们的生活方式方方面面都在发生改变。现代人出门基本上都不会再带现金,手机支付已经成为一种常态,商家们越来越多在使用微信、支付宝等收款。
微信、支付宝有个人用户,同时也有企业商户。这样的支付方式本是为了更加便捷的服务,但是也有一些企业因此钻了空子。企业仍用私人账户绑定微信、支付宝,隐匿企业收入,构成偷税漏税。大家跟小臣一起看接下来这个案例。
举例:
广东珠海某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某、张某某、曾某某通过使用捆绑私人账户的POS机和员工的私人账户、微信、支付宝、现金等方式收取交易款,且不入公司账户。同时,陈某某外聘一名会计仅按照少量入账来申报纳税。经税务部门检查,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,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,989.06元、城建税人民币12,949.23元,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,938.28元,该公司2016年度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.49%。
处罚结果: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,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以20万罚款。 小臣要提醒我们财务人员,在当下很多企业用微信、支付宝收款,无论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,一定要明白,企业经营收入的私户收款该记账的一分不能少! 微信/支付宝收付款如何做账? 微信/支付宝收款面临的四大风险
⑤企业发微信红包
小臣为大家整理了微信支付宝收付款的账务处理,你们遇到过上述几种情况呢?看完账务处理,作为财务人员还需要了解微信支付宝的涉税风险。
